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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
2018-11-24 返回列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0年交通运输部

职业资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2010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已于2010年3月23日,经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做好2010年职业资格工作。在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部评价中心联系。

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要点


2010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会议和全国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工作座谈会部署,大力实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工作为重点,加大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力度,努力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作出更大贡献。重点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抓好四项制度,加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工作
(一)制定印发《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意见》。(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协办)
(二)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长途客运驾驶员和出租车驾驶员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做好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等工作。(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财务司协办)
(三)学习借鉴美国优秀汽车服务制度(ASE制度),统筹规划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做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全国统考准备工作。(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财务司协办)
(四)建立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制度,做好编制考试大纲、编写考试用书和命题等考试准备工作,开展道路运输高级经理人考核评价工作。(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协办)
(五)加快从业资格考试、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基础工作。在部分省份试点使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系统。(评价中心主办,道路运输司协办)
(六)组织推广使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电子证件。(道路运输司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二、突出强调路水并重,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职业资格工作
(七)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完成命题、组卷、阅卷等工作。(质监总站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八)组织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完成命题、组卷、阅卷等工作。(质监总站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九)继续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准备工作。(评价中心主办,公路局、财务司协办)
(十)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勘察设计注册结构工程师(桥梁工程)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开展考核认定工作,做好全国统考的准备工作。(评价中心主办,公路局、财务司协办)
(十一)研究建立公路、桥梁养护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编写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公路局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十二)组织实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完成命题、组卷、阅卷和考试用书编写出版等工作。(评价中心主办,公路局协办)
(十三)制定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管理办法》。(水运局主办,政策法规司、评价中心协办)
做好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全国统考的命题、组卷和阅卷等工作。(评价中心主办,水运局协办)
三、突出安全监管保障功能,加强水路运输职业资格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政策法规司主办,水运局、评价中心协办)
研究制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制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考试办法》,建立健全培训工作管理体系。(水运局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十五)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国际海运师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开展考试认定工作,做好全国统考准备工作。(评价中心主办,水运局协办)
(十六)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进建立港口理货职业水平评价制度。(评价中心主办,水运局协办)
(十七)做好注册验船师资格全国统考工作,建立健全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和管理评估机制。(海事局主办,评价中心、财务司、船级社协办)
(十八)研究建立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业物流师队伍,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科学发展。(评价中心主办,水运局、道路运输司协办)
四、突出高技能人才选拔评价功能,加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工作
(十九)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摄制视频教程、培训驾校师资,推广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节能驾驶技能竞赛成果。(评价中心主办,政策法规司、人事劳动司、道路运输司、科技司协办)
(二十)组织举办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评价中心主办,政策法规司、人事劳动司、道路运输司、科技司协办)
(二十一)完成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评价中心承办)
(二十二)以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等职业为重点,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等职业为重点,开展日常鉴定工作。(评价中心承办)
五、突出调查研究,加强职业资格基础工作
(二十三)加大交通运输行业新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考试题库的开发力度,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分类调查研究,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职业基地建设方案》并开展试点工作。(评价中心主办,有关司局协办)
(二十四)开展《交通行业“双证”互换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与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交通行业筑路、养护工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体系示范工程》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制度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引领作用和人才评价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评价中心主办,科技司协办)
六、突出专业化建设,加强职业资格工作队伍建设
(二十五)成立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人事劳动司主办,评价中心协办)

(二十六)成立交通运输部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评价中心承办)
(二十七)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干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的培训工作。(评价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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