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北汽修协字【2011】8号
关于2009—2010年度诚信企业
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2009—2010年度诚信企业:
诚信企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努力将汽车维修行业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行业,是创建诚信企业的宗旨。
为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汽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跟踪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定于今年三季度开展2009—2010年度诚信企业自查工作。
此次诚信企业自查工作依然依据《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评估指标体系》(2009—2010年度版),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检、自评。
《评估指标体系》是针对我市汽车维修企业特点制定的技术性文件,它既可以用于搞好企业管理,又可以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2009—2010年度版《评估指标体系》相对以前各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条款要求,以及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全国诚信企业《评估指标体系》,从四个方面做了重要修订。其中涉及考评内容,考评标准和标准分权重的修订共有16处之多。请各诚信企业在自查工作中加以重视。
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关于2009—2010年度诚信企业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7月上旬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并下发到各诚信企业。
二、7月中旬至8月底各诚信企业依据《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评估指标体系》(2009—2010年度版)进行自查按项评分。
三、写出自查报告。(用A4纸打印)
四、8月31日前,将自评打分的“评估指标体系”(含用户意见反馈表—不少于10份)和“自查报告”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协会行业发展部。
五、9月协会诚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核查小组,对自查完成单位进行抽检核查。
抽检核查具体方法是:
1、协会核查小组对被抽检核查的单位将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电话通知。
2、核查小组按约定时间到达被抽检核查单位后,不听取汇报,将直接按《评估指标体系》的十个方面40个项目的80个子项考评内容中抽取一定比例(10%—20%)的子项考评内容进行抽检核查。
3、被抽检核查单位应有负责诚信建设的专职人员接待,提供被抽检核查项目的相关文件,回答核查小组提出的有关询问。
4、抽检核查完毕,核查小组将对被抽检核查的项目得分予与公布并对抽检核查结果提出意见。
5、对抽检核查出的问题,被抽检核查单位应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待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用A4纸打印)报送至协会行业发展部。
六、10月自查及核查结果在协会网站公布。
希望各诚信企业积极准备,认真自查,及时整改,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和社会信誉度,此次自查及核查结果协会将作为下一评审期(2011—2012年度)诚信企业复审申报评估材料留存。
注:“评估指标体系”和“客户意见反馈表”可在协会网站(www.bqwx.org.cn)及协会2010年7月下发的《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文件汇编》中下载和复印。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