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局修管处部署2017年度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运输局修管处部署2017年度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运管修发[2008]89号)的要求,近日,运输局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向全市各区运管机构发出通知,部署了2017年度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通知要求各区运管机构认真组织本辖区一、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者、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者以及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器系统维修和自动变速器等专项维修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者积极参加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通知要求考核工作要以维修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环境保护、遵章守纪和企业管理等为主要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运输局修管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区运管机构负责本辖区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分为部署、准备、考核、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整体考核工作将于2018年7月底前全部结束,修管处将通过运输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
(来源:北京交通委运输局网站)